胡富国(1937.10- )汉族。山西长治人。195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64年9月参加工作。大学学历。高级工程师。1958年8月在潞安矿务局煤矿学校采煤专业学习。1960年10月在辽宁煤矿师范学院数学系师训班学习。1961年9月在阜新矿业学院采煤系煤层地下开采专业学习。1964年9月任大同矿务局永定庄矿6号井技术员、207盘区采煤队党支部书记、采煤1区党总支部书记(1964年10月-1965年10月为社教工作队队员)。1973年10月任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革委会主任、党委副书记。1975年3月任山西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、党委副书记。1980年3月兼任西山矿务局局长、党委副书记、古交矿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。1982年3月任煤炭工业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、党组副书记。1988年5月任能源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。1990年1月兼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总经理、党组书记。1992年7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、代省长。1993年1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、省长。1993年9月任山西省委书记。1994年3月山西省委书记、省政协主席。1995年2月任山西省委书记。1999年6月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(正部长级)。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会长,10届全国政协常委。中共13大代表,14、15届中央委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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